“前门接旨、后门杀人”的丁宝桢是贵州人。在日本东京杀人后7年才落网的也是贵州人,你可能无法想象。——并非职业杀手,并非青面獠牙,并非高智商。
先给出几个链接,性急的朋友可以先看看。
http://news.qq.com/a/20071027/003714.htm
http://www.zyol.gz.cn/wenzhang1.php?id=106272
http://news.qq.com/a/20080304/006653.htm
http://www.shm.com.cn/jcld/html/2007-10/...801043.htm
http://ksw1.vip.cnb.yahoo.com/question/5548342.html
http://www.zyol.gz.cn/wenzhang1.php?id=119232
这个案件,是11年以前的案子了。
话说2000年,一名怀孕8个月的日本籍华裔妇女被杀,案件轰动一时。
破案,却是7年以后的事。
2000年2月19日下午,在东京大田区东蒲田二丁目一座公寓的101室中,从公司归来的工薪族宇野敏彦被一片血腥的场景惊呆了,妻子宇野纯子穿著西式外衣和茶色外套,头颈部两侧被刺十几刀,头部被人用被子盖上,浑身是血,已经死亡,预定2000年4月出生的胎儿也已经惨死在腹中。宇野纯子生长在中国贵州省遵义市。到日本之前,名叫李江丽。
李江丽的姑妈叫李维碧,姑父叫徐靖生。1992年,落实了徐靖生的“残留孤儿”身份后,他们一家离开遵义,入籍日本。
之后,李江丽通过妈妈向姑父说情,希望把她“弄”到日本。
按日本政府规定,只有“残留孤儿”的亲生子女才能来日。于是,的场靖一(徐靖生的日本名)以收取150万日元为代价,把李江丽以亲生女儿的名义“办”到了日本,取名纯子。
“纯子”于1998年2月来日,从1998年4月8日至1999年3月25日,在拓殖大学日本语研究中心学习。在学习期间,她曾在专为饭店提供出租手巾的服务公司打工,并与这里的司机、日本人宇野敏彦于1998年11月结婚。不久怀孕在身。
2000年2月19日的早晨,纯子的生命划上了句号。
日本警方在侦查此案中发现,事发前,纯子在给母亲的信中写道:姑妈一家向我索要办我来日本的报酬,因此我们发生了争吵。
2000年5月26日,日本警方以“涉嫌辅助非法入境”将的场靖一(徐靖生)、的场碧(李维碧)和他们的儿媳李伦容(当时26岁)一家逮捕,并对涉嫌杀害李江丽的李富春发出了通缉令。
日本警方经过一个多月的审讯,的场一家终于交待了杀害纯子的动机与过程。
但是,他们交待的杀人者是中国人李富春,证据非常微薄。
李富春,女,1974年出生,遵义市湄潭县人,徐靖生、李维碧儿媳李伦容的妹妹。
2000年2月1日,李富春到日本探亲,住在姐姐李伦容在东京的家中。2000年2月5日,姐夫的父亲徐靖生、母亲李维碧去看望李富春。其间,李维碧向李富春倾诉帮助侄女李江丽定居日本,李江丽恩将仇报,导致李维碧病情加重之事。
李维碧说,李江丽来日后,不久就搬出另住,直至与宇野敏彦相识,也没和姑妈一家商量,就自做主张结婚了,对他们视如路人。徐靖生非常气愤的是:我们辛辛苦苦花钱把她办到日本,她竟然一点不感谢,而且说好该付的钱还没有还清。
李维碧对侄女的“无理”气愤交加,患上了“神经官能症”。纯子的事在的场家中引起了一阵阵风波,他们越想越觉得纯子“伤天害理”,他们不断地去找纯子交涉,有一天纯子竟然向他们说:我与你们一家没关系。
李富春到日本探亲,的场靖一、的场碧来看望,诉说了“纯子”的忘恩负义。随后,的场碧请李富春帮忙,并答应事成之后给予好处费。在经过多次预谋、踩点后,李富春携带铁锤和姐姐李伦容来到李江丽家中,李伦容敲开房门后,在门外望风。李富春进入李江丽家中,当即取出铁锤朝李江丽头、背部猛击,李江丽倒地后挣扎着朝门外爬,李伦容便帮助李富春将李江丽拖回屋里。李富春用铁锤再次猛击,并从李江丽家中拿来菜刀向李江丽头部、颈部连刺数刀,致使李江丽当场死亡。第二天,李富春从东京乘飞机逃回国内。
之后7年,贵州警方对李富春涉嫌杀人案一直没有放松侦查。获得重要证据后的2007年3月21日,李富春在遵义市贵州钢绳厂的住处被抓获。2007年10月25日,遵义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,未当庭宣判。庭审中,李富春对公诉机关指控其杀害李江丽的事实供认不讳,称自己因为法律意识淡薄,才走上了犯罪道路,请求法院从宽处理。
2008年3月3日,遵义中院一审判处李富春死缓,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、交通费及协助日本警方调查支出的费用5万余元。
法院查明,被告人李富春(女)系湄潭县人。2000年2月1日,李富春到日本探亲,住在日本东京的姐姐李伦容、姐夫徐大庆(已被日本国判决)家。同年2月5日,徐大庆的父亲徐靖生(已被日本国判决)、母亲李维碧(已被日本国判决)到其家中看望李富春时,李维碧向李富春诉说了其弟的女儿李某(本案被害人,日本籍华裔)在他们一家人的帮助下来到日本后,与他们产生的种种矛盾,并转述了被害人李某对李富春的一些不善的言论。随后,李维碧请李富春帮忙将李某杀死,并答应事成之后给予好处费。
怎么破案的?官方不说。猜测,靠的是7年间大量的技术侦察。据说日本警方给的相关费用不太高,公事公办。我觉得判刑后可以商请把人移交到日本的监狱服刑,节约点开支。
(这个帖子最后修改于: 12-18-2011 11:53 AM by 朗朗天.)